欢迎您登陆科技金融综合服务平台!

投融学院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投融学院
5.在标准板(基础层)挂牌条件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1-06-07

根据《辽宁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业务规则》第七条规定,企业申请在本中心挂牌,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治理结构;

(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三)没有处于持续状态的重大违法行为;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或本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对特殊行业的企业挂牌转让股票有限制性规定的,应符合相关规定。

同时,根据《辽宁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业务适用指引第1号——挂牌条件》规定,挂牌(标准板—基础层)企业应当符合以下具体条件:

 

第一条企业在本中心挂牌,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治理结构;

(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三)没有处于持续状态的重大违法行为;

(四)依法设立;

(五)股权明晰,股权转让合法合规;

(六)由推荐机构推荐并持续督导;

(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对特殊行业的企业挂牌有限制性规定的,应符合相关规定。

第二条 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治理结构,是指公司按规定建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 “三会一层”组成的公司治理架构。

第三条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是指最近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自上一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成立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折合的实收股本总额不得高于公司改制基准日的净资产额。申报财务报表最近一期截止日不得早于改制基准日。

企业提交的财务会计报告并非最近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本中心同意其挂牌,但其股票暂停转让。

(二)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指拟挂牌公司应按照相关规定编制并披露报告期内的财务报表,原则上应由具有本中心专业服务会员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或经董事会决议通过。

财务报表被出具有保留意见或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审计意见的,应全文披露审计报告正文以及注册会计师对保留意见或强调事项的详细说明。

第四条 没有处于持续状态的重大违法行为,是指拟挂牌公司须依法开展经营活动,经营行为合法、合规,不存在挂牌前仍处于持续状态的重大违法行为,并经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确定。

(一)重大违法行为是指拟挂牌公司因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受到刑事处罚或受到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行为。

1.刑事处罚是指拟挂牌公司因涉嫌单位犯罪,被人民法院判处罚金、没收财产等刑罚的行为。

2.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行为,是指被行政处罚实施机关给予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以上行政处罚的行为。

(二)持续状态是指上述刑事或行政处罚未执行完毕,或虽执行完毕但相关违法行为未消除或未整改的。

挂牌前因涉嫌违法被立案侦查或审理,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视为处于持续状态的违法行为。

(三)拟挂牌公司不存在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规定解散的情形,或法院依法受理重整、和解或者破产申请。

(四)拟挂牌公司的业务如需主管部门审批,应取得相应的资质、许可或特许经营权等。

第五条 依法设立,是指挂牌公司依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并已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公司注册资本可以认缴,并应在挂牌说明书中予以说明。公司注册资本未缴足的,其股票将暂停在本中心对合格投资者转让,但股东与认购人已签订协议的,可在本中心现场办理股份转让手续。

第六条 股权明晰,股权转让合法合规。

(一)股权明晰,是指公司的股权结构清晰,权属分明,真实确定,股东特别是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股东或实际支配的股东持有公司的股份不存在权属争议或潜在纠纷。

(二)股票发行和转让合法合规,是指公司的股票发行和转让依法履行必要内部决议、外部审批(如有)程序,股票转让和限售应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上述要求应经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确定。

第七条 推荐机构推荐并持续督导。

(一)公司须经推荐机构会员推荐,签署推荐协议,并约定持续督导条款,持续督导期限不少于一年。

(二)推荐机构应完成尽职调查,对公司是否符合挂牌条件发表独立意见,并出具推荐报告。

 


附件:
文章无附件
站点导航Website
联系我们Contact Us
024-22769769 / 15566228010
024-22769748 / 18842506014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258-1号 交通银行大厦13楼
扫一扫访问手机版网站